結婚十年是什么婚 結婚十年女人的心理
表兄妹結婚10年丈夫請訴婚姻無效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你認為完全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但偏偏就這么發生了,而且還是以非常荒誕的方式。
一對夫妻,結婚都10年了,孩子都有一個了,男方居然去法院起訴了,要求判定婚姻無效,因為他們是表兄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這一條寫的很明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因此法院根據這一條,宣告了他們婚姻的無效。
宣告無效,是自始無效,這比離婚可嚴重多了,甚至離婚過的孩子都叫婚生子,如果宣布婚姻無效,那孩子就成了非婚生子。
很多人都在糾結一個問題,這明擺著不讓結婚,他們當初的結婚證是怎么辦的,很多人喜歡追問,但這其實并不是一個正確的態度,過分糾結過去,對將來沒有好處。
法律上其實有很多類似的問題,對于某某非法取得證件之后的處罰,法律上明明規定,這種情況是不能拿證的,但事實上人家就是拿了,你不能說因為規定不能拿證,就不規定拿證之后的處罰,或者是一直糾結別人是怎么拿證的。
法律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絕對禁止結婚的,類似的規定,古代也有,古人常說的,同姓不婚就類似于這個。
很多人喜歡,拿這個同姓不婚,來說明古人已經注意到優生優育的問題,但事實上,同姓不婚也許有優生方面的考慮,但最主要最核心的問題,并不是因為這個。
因為古代,雖然禁止堂兄妹結婚,但卻不禁止表兄妹結婚,而事實上,從生物的角度來講,堂兄妹和表兄妹在遠近關系上是沒有區別的,最有名的就是,賈寶玉和林黛玉,薛寶釵都屬于表兄妹關系。
為什么古人不禁止表兄妹結婚,卻要禁止堂兄妹結婚,從這一點就可以明確的看 出來,古代的同姓不婚,肯定主要考慮的不是優生優育的問題。
要理解這個現象,就要明白古代的婚姻是怎么回事,現代人以感情為基礎,以兩個人為核心的婚姻模式,實際上出現的非常晚,頂多也就200年左右的歷史,而在此之前的婚姻,跟這個是完全相反的。
古代的人,都是要依附于大家庭,每個人都沒有婚姻的自主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古代的婚姻模式,也就是說古代你跟誰結婚,自己說了不算。
自己說了不算,這才是古代婚姻跟現代最本質的區別,其他的都只能算是現象,既然婚姻的雙方都無法做主,那么是誰說了算呢?
是父母,是族長,是所處的社會最小單元那個說了算的人,他們考慮結婚的事情,幾乎不會考慮結婚的當事人是怎么想的,他們考慮的,就只有家族的利益,娶了誰誰誰更或者嫁給某某更符合家族,更符合兩家的利益,這樣的婚姻是古代的絕對主流。
古代婚姻的本質是利益的交換和綁定,古代處于擴大家族勢利的目的,就只能去和外家族的人聯姻,這就是通常我們說的,古代很浪漫的婚禮誓詞,兩姓聯姻,是兩姓而不是兩認。
跟異姓結婚,符合家族利益,因此這個規矩也就慢慢的被固定下來,并且成為百世不易的規矩,與此同時,表兄妹哪怕是血緣上再親,也是可以結婚的,在古代這叫,親上加親。
古代很多所謂的規矩,所謂的傳統,說穿了,背后全都是利益的考量,很多時候,都是有了利益的考慮,再找一個合理的理由去解釋這個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