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告有案底嗎?(行政警告)
導讀1、有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2、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警告,6個月; 記過,
1、有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
2、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3、 第八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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