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 限制炫富和奢華
中央八項規定
中央八項規定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2012年12月發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規定。這一系列規定包括以下八項內容:
限制炫富和奢華
中央八項規定第一項要求領導干部要限制炫富和奢華。領導干部不能使用公共資源進行個人消費。 不得使用公務車輛進行私人活動,不得在辦公室擺放奢侈品或享樂用品,不能在公共場所公開出現不符合職務身份的代步工具等。
堅決禁止違規配備保姆、司機
中央八項規定第二項要求,領導干部不能違規配備奧迪、奔馳等豪車,不能違規使用公款購置公車及商務車、加裝豪華配置等。此外,不得違規配備保姆、司機等附屬人員,重要外事活動除外。
不準違規接受安排宴請
中央八項規定第三項要求,領導干部不準接受違規安排宴請,不準用公款送禮、請客,禁止超標準公務接待等。此外,不得利用名貴特供酒為人辦事,不得利用工作之機濫用公車及殊榮福利。
嚴禁公款旅游
中央八項規定第四項要求,禁止使用公款購買旅游和奢華商品。不允許以公務名義安排旅游和公費參加非緊急、或者非特殊情況下的會議或考察。 禁止以用公款行賄、向公職人員行賄借機將其財務問題解決的做法等。
封殺節假日公款送禮情況
中央八項規定第五項要求,領導干部不得在節假日期間接受和收受禮品、禮券、商業預付卡等,不準以慰問金等方式公款悼念或者慰問個人或者團體,不得利用會議抽獎等形式公款購買禮品。不準將通過節日卡片、短信等方式送出的紅包等變相公款購買行為。
加強辦公樓管理
中央八項規定第六項要求,加強辦公樓管理,硬化辦公用房面積標準,對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進行卡口管理,干部職工不得擠占、私自增加、改建、擴建辦公用房等。
推動公款卡口制度
中央八項規定第七項要求,落實公款制度管理,推動公款支付方式制度,規范公款消費行為。設置公款卡口,對領導干部的公務交通費、住宿費、擺設費等進行前置控制。
加強監督激勵機制
中央八項規定第八項要求,加強監督激勵機制,嚴肅追究領導干部及相關部門有關人員違規接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車輛司機和保姆等行為的責任,加大懲治力度,強化追責問責,發揮監督激勵作用,確保八項規定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