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一、總則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環境的變化,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日益受到關注。為了更好地推進干部工作,保證黨的領導干部能夠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一、總則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制定,旨在增強黨政領導干部的專業素質和政治能力,推動干部隊伍建設和干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條例規定了干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原則和程序,以及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
二、基本原則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則包括黨性原則、能力素質原則、公平競爭原則、激勵約束原則和透明公開原則。
其中,黨性原則強調黨員領導干部要保持黨員身份,忠誠黨的事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力素質原則強調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質是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標;公平競爭原則強調要公開公平競爭,通過選拔優秀干部,營造全體干部勇于擔當、奮發有為的良好氛圍;激勵約束原則強調干部輪換、考核、獎懲與晉升連貫相銜接,激發干部進取精神;透明公開原則強調干部選拔任用應公開透明,確保干部任用工作的公正、公開、公平。
三、選拔任用程序
干部選拔任用的程序分為公示、考察、推薦、任用四個環節。其中,公示環節是選拔任用的前置條件,必須對擬任干部進行公示。考察環節是選拔任用的核心內容,通過對干部進行面試、實地考察、調研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干部的能力素質和工作表現。推薦環節是根據考察情況,由提名、推薦單位進行提名、推薦工作。任用環節是根據綜合考慮干部的能力素質、工作表現、提名、推薦單位的意見等因素做出任用決定。
四、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
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包括干部選拔任用的條件和標準、干部選拔任用的限制和禁止事項、對選拔任用干部的考核與監督。干部選拔任用的條件和標準包括黨員資格、專業能力、政治品質等方面;干部選拔任用的限制和禁止事項包括干部同期任職、借調等方面的限制;對選拔任用干部的考核與監督,應加強對干部任用之后的考核與跟蹤,遇到問題及時糾正。
本條例在實踐中推進干部隊伍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今后,各級黨政機關應按照條例規定,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制度、規定,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管理水平,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