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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南都訊 記者何生廷 通訊員粵司宣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國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正式在廣東全面啟用,原《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停用。實行全國統一樣式行政執法證,是貫徹落實《法治政
南都訊 記者何生廷 通訊員粵司宣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國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正式在廣東全面啟用,原《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停用。
實行全國統一樣式行政執法證,是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中“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的重要舉措。經國務院批準,2021年司法部印發做好全國統一樣式的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統一換發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廣東省政府加強領導、精密部署,廣東省司法廳先后提請省政府同意印發實施工作方案、發布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事宜的公告,決定自2022年5月15日起全省各級行政執法人員正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原《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自2023年1月1日停止使用,換發期間繼續有效。
一年來,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嚴格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利用信息化手段,積極穩妥地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清理、資格審核、證件編號、審批發放以及管理等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超17萬人的執法人員逐一進行審核和新證的制發工作。同步推出“電子版”行政執法證,社會公眾可以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行政執法信息公示欄目、廣東省司法廳網站或者掃描《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上的二維碼,對證件有效性、真實性進行查詢。
一張行政執法證,承載著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和公信力,是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身份憑證。廣東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的全面啟用,將進一步提升廣東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廣東,更好地服務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