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流程 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流程
勞動仲裁流程是指在勞動爭議出現時,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過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通過法律指定的程序,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進行調解處理的一種方式。以下是勞動仲裁流程的具體介紹。
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在發現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或者相關勞動證明
與勞動爭議有關的證據
以上材料需要在法定期限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
勞動仲裁受理
當勞動仲裁委員會收到勞動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后,將進行受理。受理后勞動仲裁委員會應依法組成審理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通知用人單位提交答辯材料。在受理時,勞動仲裁委員會應該告知勞動者其勞動仲裁申請受理與否,并進行案件分類。
調解會
調解會是指勞動仲裁委員會組織勞動者、用人單位和仲裁員進行當面協商,調節勞動爭議并達成調解協議的程序。在調解會中,勞動仲裁委員會應根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意見,對勞動爭議進行全面、客觀地審查,并提出調解方案。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達成調解協議,應當在調解書上簽字并蓋章,此時調解協議具有司法效力。
仲裁庭
當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失敗時,將組成仲裁庭進行審理。仲裁庭是由勞動仲裁委員會主任指派的三名仲裁員組成,其中主審仲裁員來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其他兩名仲裁員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推薦。仲裁庭的審理須遵循法定程序,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并根據證據進行調查、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最終做出仲裁裁決。仲裁裁決具有司法效力,但仲裁裁決是可以上訴的。
勞動仲裁申訴
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仲裁裁決不滿意時,可以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要求復審案件。當人民法院接到勞動仲裁申訴后,將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并根據法律規定作出判決。人民法院的判決具有終局性。
總之,勞動仲裁流程是一種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程序,通過合理有效的調解方法,及時解決勞動爭議,為勞動市場的穩定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