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應用為什么如此難于定義?
導讀對于大數據有各種定義和理解,近來麻省理工學院圍繞著調研對大數據進行了總結歸納,在報告中列舉了以下幾種定義1.Gartner2001年,Meta在一份報告指出,數據規模日益擴大
對于大數據有各種定義和理解,近來麻省理工學院圍繞著調研對大數據進行了總結歸納,在報告中列舉了以下幾種定義:
1.Gartner:2001年,meta(現在Gartner)在一份報告指出,數據規模日益擴大,數據快速增長,數據格式變化,帶動就業形式的變化。這份報告早就采用 “數據挖掘”這個術語,并用了3個V進行概括:Volume, Velocity and Variety(數量、速度和類型多樣),有時甚至包括第四個V:veracity(可信性),用于確認問題的可信任和不確定性。
2.甲骨文:大數據是從傳統關系型數據庫驅動的業務決策價值推導,增加了新的非結構化數據分析。
3.英特爾:大數據存在于組織每周所產生平均300 TB數據中,數據分析最常用的數據類型是關系數據庫所存儲的業務交易數據,其次是文件、電子郵件、傳感器數據、博客和社交媒體。
4.微軟:大數據更多用來描述處理所需要的強大計算能力——最新的機器學習和人工智能——數量巨大且非常復雜的信息。
5. 集成知識環境(MIKE)開源代碼項目的一種方法: MIKE提出,大數據不僅是數據集函數而且非常復雜。因此,它是定義為大數據數據集的高度排列和交互。
6.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大數據是 “超容量或超過常規方法和系統容量”的數據,換句話說,所謂“大”的概念是相對于現行標準計算而言的。
對此,你將如何定義大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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