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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企業的優缺點(公司制企業是啥)

                      導讀

                      公司制企業是指以股份制或有限責任公司組成的多人企業。公司制企業由股東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投資創立,公司的資產由多方股東持有,股東可以是公司管理者或者投資者。公司制企業是由董事會或董事長領導,由財務顧問及法律顧問支持,董事會決定企業的經營方向、經營策略、投資管理及資本結構。公司制企業有利于提高資本的效率利用,拓展產業市場,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支持和有效的資本運作管理。

                      非公司制企業是指沒有對外上市并實行股份制或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企業。非公司制企業可以是單個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合伙企業或者家族企業,這些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首先受到立法機構、財稅部門和其他部門的監管,沒有外來股東參與,有的只有一個投資者承擔了企業的經營風險,通常合伙企業的經營者要承擔組織管理者的職責,家族企業 也具有一定的企業文化和價值觀念,經營者有較大自,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來經營企業。

                      拓展知識:由于企業法在不同國家或地區有不同的規定,公司制企業和非公司制企業的管理有所不同,企業的財務報表也有一定的差異。公司制企業和非公司制企業有著各自的優缺點,關鍵在于是否適合特定的企業類型,因此,在選擇企業類型之前,企業應當有充分的準備,仔細考慮各項因素。

                      以下是家族企業經常遇到的六個普遍難題以及制勝之道:1.劃定邊界當你與自己的家人并肩工作時,建立并保持邊界也會成為棘手的事情。建議一個很有效的方法:在討論事情時,一定先要明白每個人“戴的是哪頂帽子”:父親、女兒、同事、副總裁還是總裁,類似等等。當一場對話從專業工作轉到家事時,可以告訴對方:下午6 點以后給我打,我們到時候再討論。當然,一開始這么做時,對方可能會不高興,不過長期堅持下來,大家就都會有意識地保持邊界。2.清楚自己的角色 忠實于自己的角色,并不斷溝通,可確保你們一帆風順。一個最重要的竅門是,要在你們的日歷上留下空白。給自己留些時間,并保護自己的時間表,以便獲得“清空”和恢復所需的“停機時間”,這是必不可少的。3.從不同的角度看問題 兩人有分歧很正常,關鍵是之后最終都能尊重對方的觀點,并都能看重對方的不同意見。在這其中,毫無保留的坦誠非常重要。很多時候,人們會冒著傷害他人情感的風險,向與自己共事的人隱瞞自己的觀點,而正確的做法應當是:當出現問題時,直奔問題的核心,并共同解決它們。4.防范怨恨 一條給創辦企業的家庭最重要的建議就是:永遠也不要做那些會引發怨恨或者影響你們關系的事情。比如有時候,你和你的家人下班后會滿身疲憊地回家,可回到家里后,不是共度休閑時光,而是再度回到工作模式上。解決的方法是:約定晚餐不談工作,以避免產生。還可以利用“三明治法”提出建設性的批評建議,從而使批評建議成為富有建設性的提示:先專注于優點,之后對某些需要改善的地方提出反饋意見,最后再次重申好的方面,并對改善之舉提出期望。5.不要忘了享受樂趣 很多企業家都會跌落這磁的陷阱—工作過于努力,忘了享受樂趣。要留出不談工作的時間,要想著開懷大笑,不要凡事都那么認真。旅途漫長,你要懂得一路都樂在其中。6.溝通 說到家人,你或許會覺得,因為你們非常了解對方,所以對方一定知道你在想什么。不過這可是個會讓企業付出高昂代價而且會破壞你們之間寶貴關系的錯誤。在共同開創事業之前,至關重要的一點是,你們要有清楚的目標,要有表達的自由。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講清楚,并且要把每個人的角色、每個人享受的權益以及如何做出繼續前進的決策都規定得非常具體,不要給誤會留下任何空間。

                      家族企業是一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系的家族控制一個企業的經營權的企業,若不存在一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系的家族控制一個時,則是非家族企業。現主要從家族企業的優勢及存在的問題來更好地理解兩者的差異。一說到家族企業, 人們往往在頭腦中會出現這樣一幅畫面:夫妻、兄弟或親戚一起張羅一起干,有好處大家一起分,彼此之間的情感約束甚于制度約束, 往往是路邊店或者只有幾個人的小公司, 干了好多年依然是路邊店或者小公司。并不是所有的家族企業都一無是處, 有許多家族企業也是非常成功的。在全球 500 強企業中,據統計,約有40% 以上也都是家族企業, 耳熟能詳的麥當勞、歐萊雅、匯源、康師傅也是家族企業。一些小企業之所以是家族企業,是因為除了“齊家平國治天下”的文化傳統,血溶于水的血緣關系以及相濡以沫的夫妻情分, 沒有任何一種力量能讓班子分開的凝聚力, 而這也正是許多企業能生存下來的最大動因。 相對家族企業,非家族企業的優點是,一般不會有濃郁復雜的人事關系,優秀的人才通常會有晉升的空間;而其弊端則往往是制度僵化、 沒有家族企業的人性化和凝聚力。當然家族企業也容易產生一些問題。第一,由于家族企業大都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一言九鼎,因而上上下下都對總裁或者總經理負責,而不是對主管負責,這成為一種普遍的文化。 由于都對董事長或者總經理負責,因此同僚之間,上下級之間自然就形成了一種互不買賬,勾心斗角的不正當風氣。 第二,許多家族企業的發展初期,都是父子兄弟一起打天下,企業規模做大以后,由于在利益分配上,或者在觀念和思維上存在,造成內部父子兄弟之間互不買賬,由于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之間存在矛盾,因此下面的人也就跟著斗,更有甚者,干脆利用這種矛盾去達到個人的某種目的。 而一些真正優秀的經理人,如不選擇跳槽最終只能成為犧牲品或者替罪羊。? 第三,家族企業的家屬和親戚的問題值得關注,他們中的一部分膽大妄為者仗著自己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的親戚,加之又占據著重要崗位,于是大肆吃拿回扣,體外循環,壟斷生意。 在這種復雜的環境中,一些“聰明”的職業經理人往往也會和這些董事長或者總經理親戚強強聯手,各取所需;而另一些正直的職業經理人也就很難有市場,更別說發揮作用了。據某機構研究結論表明, 全球范圍內家族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 24 年, 其中只有大約 30% 的家族企業可以傳到第二代,能夠傳至第三代的家族企業數量還不足總量的 13% ,只有5% 的家族企業在三代以后還能夠繼續為股東創造價值。所以, 面對家族企業和非家族企業普遍的企業組織形式,簡單地說誰好與誰不好,都是不理智的。 只有辯證地看其存在,正視、分析其兩面性, 才能讓其優秀的基因繼續服務廣大企業, 并把其自身攜帶的不良基因也有效地剔除掉。

                      (一)信托在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中的特殊優勢1.信托可實現家族財富風險的全面隔離在英美法系,一旦設立信托,委托人就要將信托財產轉移到受托人名下,但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財產普通法意義上的所有權,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權。我國《信托法》雖未明確規定所有權的轉移,但承認了受托財產的獨立性。《信托法》第十五條規定:信托財產與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相區別。第十六條規定:信托財產與屬于受托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經過設計后,信托財產也可以獨立于受益人,信托財產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為、負債、意外導致損失。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從而避免因為財產混同、債權人追索和姻親奪產等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風險。2.信托可以滿足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的多元需求第一,通過信托架構可以實現家族各類資產的管理和傳承。常見的家族資產有現金、保險金、房產、股權和其他實物資產等,以上全部標的都可以轉移到信托名下進行管理和傳承。第二,通過信托架構可以實現稅收籌劃。將家族財富納入信托架構進行管理,可以規避我國將來推出的遺產稅。第三,信托可以實現家族財富的個性化分配和傳承。信托合同可以根據委托人意愿設立,根據信托目的的需要靈活確定受益人和信托利益的分配時機、、類型和數額等內容,并通過受托人實現中長期的權益分配。3.信托可以滿足家族企業治理和持續發展需求將家族企業的股權及其他全部財產轉移到信托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業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子女分家導致家族財富縮水和企業競爭力下降的情況。第一,通過家族建立家族與家族企業的治理架構。第二,對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及管理層進行規制,對家族人才制定有針對性的選拔和培養制度。第三,對非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的管理層進行制度激勵,有利于家族企業聚攏人才,實現家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4.信托具有保密性、連續性與穩定性對委托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來是離岸地信托的突出優勢。近年來隨著美國的《海外賬戶納稅合規法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推出,使得美國稅務居民和各國非稅務居民的信托存款賬戶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信托的連續性與穩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存續而影響其有效,即使受托人在信托存續期間破產,由于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信托財產也不作為受托人的破產財產進行清算,可以委托新的受托人繼續管理。在通過遺囑設立信托的情況下,即使被指定的受托人拒絕接受信托或者沒有能力擔任受托人,也不影響遺囑設立信托的效力,此時,只要遺囑沒有相反的規定,應當按照信托法規定的方法另選他人擔任受托人。(二)信托在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中的局限性1.對受托人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較高我國缺乏信托文化傳統,沒有產生和培養英美等國受托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環境。我國雖然引進營業信托制度,但信托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銀監會的特許金融牌照,從事的是“第二銀行”以及發行具有特色“次級債”業務。對于從事家族資金信托要求風險較小、長期回報穩定的業務、股權信托管理業務、不動產信托管理業務、藝術品和收藏品管理業務以及家族事務管理業務,信托公司則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經驗。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機構和個人,在短時間內,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和認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2.對設立信托的法律支持環境要求較高信托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取決于信托法律環境是否成熟,信托制度是否完善,信托對設立地的立法環境要求較高。英美等國的信托法律環境非常完善,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離岸地具有寬松、完善的信托立法環境,這些國家和地區成為企業家和高凈值人士設立信托的首選區域。在我國境內設立信托,除資金信托外,尚面臨股權信托、不動產信托因信托登記問題而不能有效設立以及信托稅收制度不明晰的難題。另外,與信托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欠缺一部《受托人法》或者《受托人條例》對受托人的行為進行規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托設立實例及豐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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