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同城游戲大廳 溫嶺同城游戲六家統
近日
臺州有30多位網約車司機向記者反映
說今年上半年
在網上看到招聘網約車司機的信息
于是就去公司應聘
結果應聘工作變成了貸款買車
公司原先承諾的高薪也成了泡影
這是怎么回事呢?
明明是應聘司機 卻成了貸款買車
司機們告訴記者,今年上半年,他們在網上看到了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招聘網約車司機的信息,保底薪水1萬元至1.2萬元,這讓他們很心動,紛紛上門求職。
“我是4月初在58同城上看到的招募信息,說每天只要開足10個小時,每月就有1萬至1.2萬元的保底工資。而且,開網約車時間比較自由,于是,我就在網上填寫了自己的相關信息。”余先生說。不久,他便接到了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打來的電話,根據對方提供的地址,他來到位于溫嶺城東街道的滴達網約車公司應聘。
讓這些司機奇怪的是,雖然他們是應聘司機,公司卻提出要查看他們的個人征信,征信記錄沒問題的,才能通過面試。后來,他們才知道,公司看個人征信的目的,是為了看應聘者申請貸款買車能否通過審核。
明明是應聘司機,最后卻變成貸款買車,結果應聘者還真就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了相關的貸款手續,并提到了車。這是什么原因呢?
“對方說公司現在缺車,所以要買新車,新車如果不登記到司機名下的話,擔心司機們以后會不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車丟那里,人就走了。所以公司規定,將車子戶頭落到駕駛員名下,以租車的形式開滴滴。開滿六個月后,如果不想開了,車子隨時還給公司,公司會歸還買車的錢。”司機鄒先生說。
除了口頭承諾外
應聘者同意貸款買車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是他們還與溫嶺市滴達網約車公司
簽訂了兩份協議
分別是《保底協議》和
《臺州分公司網約車收車協議》
在《保底協議》中,記者看到,上面寫著:甲方要保證乙方每月工作流水不低于10000元,如當月工作流水不足10000元,不足部分由甲方以現金形式補給乙方。第一個月為新手實習期,不做保底,以后一個月為一個周期,期滿后再次續簽,可總共續簽12個周期。
《臺州分公司網約車收車協議》則寫著:乙方在還款半年或者一年后如因工作原因不再需要此臺車輛,乙方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收回車輛。
記者發現,這兩份協議的甲方并不一致,且均不是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協議上沒有加蓋公章,只摁了幾個手指印。此外,協議里沒有注明,公司回收車輛時,是按購買價格回收還是二手車價格回收。
這些應聘司機簽了協議之后,在路橋的一家新能源汽車銷售門店辦理了相關的按揭手續,并提了車,隨后當起了網約車司機。
承諾成了空頭支票 司機們討說法
司機們說,剛開始,他們對這份工作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但沒過多久,大家就發現,生意并不好做。
“運氣好,一個月就有一萬多一點,有時候運氣不好,一個月就有幾千塊錢。”鄒先生說,大部分司機的運營情況基本都差不多。
而讓很多司機更為憂心的是,上崗后他們才知道,要成為合規的網約車司機,首先得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也就是常說的人證和車證,缺一不可,不然,被運管部門查到,要罰款1至3萬元。而在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入職的司機們,很多人并不具備這兩本證,這也對他們的生意產生了影響。
“五月份開了幾天,后來就沒開了,證都沒有,人證也沒有,車證也沒有,根本接不到單。”余先生說。
因為實際收入與當初公司承諾的相差甚遠,加上不具備相關的人證和車證,不少司機便去找滴達網約車公司要個說法,希望公司能兌現保底工資,或者收回車子。誰料,公司的態度竟然不一樣了。
“公司不承認此前承諾保底工資了,也不承認退還車輛的說法,他們說,誰跟你說的你找誰。當時是公司的員工跟我們說的,但那個員工已經不見了。”余先生說。
“我問公司,到時候車子回收,是按照二手車價格回收,還是以原價回收。公司說六個月之后再說。我就知道自己被騙了。”鄒先生。
據不完全統計,跟余先生他們有相同遭遇的司機,目前共30多位。自5月份以來,這些司機一直在與滴達網約車公司協商,要求他們兌現當初的承諾,將車輛收回,或者是給他們補足保底工資,但公司一直不予解決。后來司機們報了警,城東街道相關部門也介入協調,但最后都沒有協調成功。
“后來,滴達網約車公司非但沒有把我們的車子收回,后來還直接關門了。”余先生說。
司機們的訴求還能兌現嗎?
記者找到了司機們當初提車的銷售門店,門店負責人馬先生表示,此前,他與溫嶺市滴達網約車公司確實有過合作,余先生他們也的確是在他的門店辦理的汽車按揭并提了車。
“我是搞批發的,很多網約車都是到我這來拿車的,只是單純的拿車,我不賣車的。我這里有跟按揭公司合作,到我這邊辦按揭,這是合法的。他們受騙跟我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馬先生說,他與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只是單純的合作關系,并不清楚車主們與滴達網約車公司的約定情況。
隨后,記者來到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的辦公地點,只見公司大門緊閉,里面空無一人。記者通過相關軟件查到,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王桂劍,公司已于2023年7月11日注銷。于是,記者電話聯系了王桂劍。
“我都沒在溫嶺城東街道,我回老家了。公司這樣子營業不下去了。這樣子天天過來鬧,天天過來鬧,誰能受得了,是不是?我們現在公司已經經營不下去了,你跟我說這些都沒用了。”王桂劍說。
當記者表示,想再核實一些情況時,王桂劍匆匆掛斷了電話。隨后,記者聯系了溫嶺市城東街道黨工委委員楊晨淞,他表示,城東街道此前確實有組織雙方進行過協調,但沒有成功。
“調解沒有成功。我們當時就建議司機他們走司法途徑去解決這個問題。屬地的穩控責任,我們這邊會落實好,涉及到一些具體的事情的化解、調解的話,要歸口到它的行業主管部門,建議跟交通部門那邊溝通一下。” 楊晨淞說。
隨后,記者又電話聯系了溫嶺市交通運輸局的相關負責人陳美初。“當時城東街道協調時,我們部門有去參加過協調會。實際上,相當于這家公司直接把車賣給個人。滴達網約車公司不是網約車的平臺,不是一個派單的平臺,平臺是我們行業主管部門要管的,但它就是一個純粹的公司,屬于單純的買賣合同的糾紛。” 陳美初說。
針對此事 律師有何建議?
對于此事,律師曹理尚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從我們查找的信息看,找不到車主手中的合同上的“臺州市滴達網約車服務中心”和“滴達網約車服務中心”這兩個合同主體,注冊地在溫嶺的,只能找到一個“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成立,2023年7月11日注銷,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萬元。
車主維權比較難,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保底協議》和《臺州分公司網約車收車協議》的合同主體均沒有蓋章,也沒有法定代表人王桂劍簽字,并且“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已經注銷,因此,即使通過訴訟,也無法以“溫嶺市滴達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為被告。
第二,即使確認合同中是法定代表人王桂劍按的手印,因滴達公司注銷而需要追究其股東的責任,但由于該公司注冊資金是1萬元,兩個股東的認繳出資額分別為0.5萬元,即使追繳其認繳出資,也無法滿足車主的保底要求。
第三,按照合同內容,“乙方在還款半年或者一年后可以申請公司收回車輛”,從合同簽訂的時間看,這個條件也不成立。
望潮客戶端
來源: 臺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