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貝母的功效與作用 浙貝母的禁忌和副作用
浙貝母為百合科植物浙貝母的鱗莖。原產于浙江象山,現主產于浙江鄞縣。此外,江蘇、安徽、湖南、江西等地亦產。初夏植株枯萎時采挖,洗凈,擦去外皮,拌以煅過的貝殼粉,吸去漿汁,切厚片或打成碎塊。
浙貝母出自《藥材學》《神農本草經逢原》:貝母,川者味甘最佳:西者味薄次之,象山者微苦又次之,一種大而苦者僅能解毒。并去心用。凡肺經藥皆當去心,不獨貝母也。《百草鏡》:浙貝出象山,俗呼象貝母。皮糙微苦,獨顆無瓣,頂圓心斜。入藥選圓白而小者佳。貝母在《綱目》以前的歷代文獻,并未明確分立川貝、浙貝、土貝專條,至明《本草正》始于貝母條后,別立上貝母一條,所指即系本品。清《百草鏡》始有浙貝之名。但據以前各家所述產地、形態,實已包括本品在內。如宋《本草圖經》并有越州貝母的附圖。參見川貝母、土貝母條。
臨床應用
1.風熱、痰熱咳嗽。
浙貝母功似川貝母而偏苦泄,長于清化熱痰,降泄肺氣。多用于治風熱咳嗽及痰熱郁肺之咳嗽,前者常配桑葉、牛蒡子同用,后者多配瓜蔞、知母等。
2.瘰疬,癭瘤,乳癰瘡毒,肺癰。
浙貝母苦泄清解熱毒,化痰散結消癰,治痰火瘰疬結核,可配玄參、牡蠣等,如消瘰丸(《醫學心悟》);治癭瘤,配海藻、昆布;治瘡毒乳癰,多配連翹、蒲公英等,內服外用均可;治肺癰咳吐膿血,常配魚腥草,蘆根、桃仁等。
【用法用量】煎服,3~10g。
【鑒別用藥】《本草綱目》以前歷代本草,皆統稱貝母。至明《本草匯言》始有本品以“川者為妙”之說,清《軒岐救正論》才正式有浙貝母之名。川、浙二貝之功,基本相同,但前者以甘味為主,性偏于潤,肺熱燥咳,虛勞咳嗽用之為宜;后者以苦味為主,性偏于泄,風熱犯肺或痰熱郁肺之咳嗽用之為宜。至于清熱散結之功,川、浙二貝共有,但以浙貝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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