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國機器人CR認證實施規則換版系列解讀一:物流機器人
導讀
近期,中國機器人檢測認證聯盟、國家機器人檢測與評定中心等有關機構正式發布了《中國機器人CR認證目錄》。這是我國機器人檢測認證體系建設最新重要進展,為企業在國家重大專項采信方面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CR認證作為機器人領域的國家認證制度,在產業政策、招投標、金融信貸等方面獲得了廣泛的支持和采信。通過機器人檢測認證聯盟與國際主流認證機構的合作,CR認證成為國內機器人走向國際市場的橋梁。
2021年2月28日,機器人檢測認證聯盟頒布了中國機器人認證(CR認證)新版實施規則。為促進CR認證實施規則換版工作的有序開展,北京賽迪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推出“中國機器人CR認證實施規則換版系列解讀”文章,就換版主要修訂內容進行解讀。第一期解讀《物流機器人CR認證實施規則》,詳情如下:
一、實施規則簡介
《物流機器人CR認證實施規則》,適用于倉儲、物流、運輸、郵政、電商、制造業、車輛、港口、醫藥、零售等領域的物流機器人。
二、換版過渡期
《物流機器人CR認證實施規則》自2021年3月1日發布實施,替代舊版實施規則,對新受理的認證委托業務,我司將按照新版實施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舊版實施規則過渡期為12個月。詳情如下表:
三、有效證書轉換
各新版實施規則發布、實施之日前簽發的A模式證書有效性不受本次實施規則修訂的影響。
獲B模式證書的企業應在過渡期內向發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認證變更工作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變更期間原證書持續有效。
四、主要修訂內容
1、認證模式
在“認證模式要求”中修改了A模式的說明,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僅對單個產品有效(在證書上注明產品的序列號)。
2、認證項目
“認證申請”中修改EMC為必做項目。
3、認證標志
更新了“準許使用的標志樣式”,刪除了CR標識中認證機構名稱信息縮寫右下角的“E”、“S”和“E&S”的文字說明。
4、認證標準
不再標明標準年號,統一適用于最新版本標準。
5、工廠檢查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進行了修改:證書上可以有多個生產廠,B模式應對所有生產廠進行工廠檢查;
“監督檢查頻次”進行了修改,初始工廠檢查結束后12個月內應安排年度監督,每次年度監督檢查應在當年度內完成。
6、其他
“型式試驗時限”由20個工作日改為30個工作日;
刪除6個月的整改限期限制;
細化“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要求”。
文字 | 機器人國評中心 黃欣
編輯 | 雷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