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管理條例通過后,飛無人機會就更規范了
導讀為實現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日前在工信部官網上對外征求意見。按照文件,無人機分為國家無人機和民
為實現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日前在工信部官網上對外征求意見。
按照文件,無人機分為國家無人機和民用無人機。民用無人機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動的無人機,國家無人機指的是用于民用航空活動之外的無人機,包括用于執行軍事、海關、警察等飛行任務的無人機。 同時根據運行風險大小,民用無人機則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類。
條例明確,除微型無人機外,凡是空機重量不超過 4000 克,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 7000 克,最大飛行速度不超過每小時 100 千米,具備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的遙控駕駛航空器,都屬于輕型無人機。
《征求意見稿》中,對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類無人機的飛行空域都作出了詳細劃分,微型無人機在真高 50 米以上空域禁止飛行。對輕型無人機,《征求意見稿》則劃分出包括真高 120 米以上空域等管控區域,并規定在管控空域外,無特殊情況均劃設為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
同時規定,除微型無人機以外的民用無人機應當向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實名注冊登記,根據有關規則進行登記。
而目前,大疆等主流航拍無人機,多屬于輕型無人機范疇。新規的出臺,讓日常飛行變得有據可依,飛手飛得放心,監管部門也有管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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