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d是哪里的車牌號碼 閩g是哪個城市的車牌號
嚴查!嚴查!嚴查!
所有司機注意!全省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廈門近期持續嚴查嚴打酒駕!
警方公布最新案例!請引以為戒!
廈門嘉禾路:
兩名司機接連被查!
后果嚴重
凌晨廈門街頭
一男子醉駕被查
血檢值竟高達331.17mg/100ml!遠超標準四倍多!
醉到話都講不清楚!
近日凌晨
思明交警梧村中隊
在嘉禾路開展夜查整治時
發現車牌為閩D58***的小車駕駛人
涉嫌酒駕
民警隨即要求駕駛人王某下車接受檢查
當時,民警發現王某光著腳,身體搖搖晃晃,步伐不穩,在詢問姓名時,其口齒不清,不知所云,多次出現嘔吐癥狀。
經到醫院抽血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331.17mg/100ml,遠遠超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的四倍多。
目前,王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其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獨有偶,近日凌晨
湖里大隊民警于嘉禾路
仙岳路口至南山路口段
開展夜查酒駕專項行動
一部閩DV9***的面包車緩緩駛來
停在距設卡點約100米的位置
此時
一名等在路邊的男子坐進駕駛位而原本駕駛該貨車的駕駛人則轉移到了副駕駛座
民警察覺異常
上前查看情況
貨車上的兩人看到民警突然出現
大吃一驚
民警聞到了駕駛人楊某身上有酒氣,疑似酒后駕駛,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62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后前往醫院抽血檢測,血測值為180.97mg/100ml。
楊某稱,他在工作結束后與朋友在一家燒烤店吃飯喝酒。散場后,楊某打電話讓其他同事過來幫忙開車送自己回家。但楊某為了節省時間早點回家,與同事約定會合地點后,自行驅車前往與同事碰頭,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約定的會合地點竟是民警設卡攔查的路段。
最終,楊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零容忍!
廈門高速1小時連查3起!近日
廈門高速交警組織警力
在轄區大力開展
酒醉駕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一小時查獲了三起酒駕違法行為
不思悔改,二次酒駕被查!
隨后又連查兩人
12時40分,執勤民警在廈門收費站查獲施某駕駛閩D牌照小型轎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0mg/100mL。
13時02分,執勤民警在廈門收費站查獲陳某駕駛閩C牌照小型轎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9mg/100mL。
經民警詢問得知,以上三位駕駛人均為前一天晚上喝了不少酒,直到凌晨才休息,第二天因中午要出門辦事,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沒想到人醒酒還未醒,直到被民警查獲方才“清醒”,這三位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
廈門高速交警提示
酒后駕駛,是駕駛人以現場酒精含量呼氣測試結果(即人體血液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達20毫克/100毫升)為標準。由于每個人的酒精代謝能力、飲酒量、酒水種類等不同,體內酒精分解代謝需要的時間也各不同,“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構成酒駕甚至是醉駕。原則上,只要喝了酒,至少休息24小時才能駕車上路。
嚴查嚴懲酒駕醉駕!
全省交警正在行動!
福建省公安廳決定,自2月27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大會戰,三大舉措嚴查嚴懲酒駕醉駕。
一、有獎舉報
從2021年底起,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建立了群眾舉報酒醉駕違法行為獎勵機制,獎勵金額300元到5000元。發現酒駕、醉駕,馬上撥打110舉報!一經查實,現金獎勵!
二、溯源調查
對涉酒事故案件進行溯源,落實“七必問”:飲酒場所必問、飲酒時間必問、行駛路線必問、駕駛資質必問、車輛及車主情況必問、同飲人情況必問、涉酒場所勸阻情況必問。
因涉酒事故案件溯源,發現娛樂場在凌晨2時至8時超時營業,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娛樂場所應積極開展酒駕醉駕勸導。
三、現身說法
各地積極聯合法院、司法、道安等部門制定出臺相關規范,推動“醉駕”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參加發放道安宣傳材料、現場交通文明勸導、“現身說法、以案說法”等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公益活動,加大勸導酒駕醉駕的勸導力度,對“醉駕”緩刑人員再教育。
廈門近期持續嚴查!
發現酒駕,舉報有獎!
據悉
廈門交警將持續開展
酒醉駕整治行動
酒醉駕違法行為將嚴查嚴管
嚴防酒駕醉駕肇事肇禍
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市民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
機動車嚴重超員超載
酒駕醉駕、違法改裝等
七類十五項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請撥打110或12123電話
或到各轄區交警大隊辦公場所舉報
經查證屬實的
將獲得150至10000元不等的
現金獎勵
廈門交警提醒!
拒絕酒駕
就是拒絕危險和悲劇!
根據相關法規:
01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02
醉酒駕駛機動車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處六個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
03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04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違法,醉駕犯罪酒后駕車,害人害己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綜合 廈門交警、廈門高速交警微發布、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編輯 陳思親
海峽導報微信(ID hxdbwx)整合編輯
來源:海峽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