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與偏見讀后感 傲慢與偏見的觀后感800字
英文版《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在今天晚上,我終于讀完了!太累了,長篇小說,一整本書,整整1100頁,我又求精讀,所以,很費力才讀過每一頁。這本書共有6000個英語詞匯量,再者句子難度高,長句子多,從句較多,因此在網上被評為高難度,超六級閱讀水平。
先不談英語,先說說《傲慢與偏見》這篇故事,這篇故事特別吸引人!《傲慢與偏見》,聽書名,你會想到,講人性、講性格的?錯了!這是一本…愛情小說,和其他某些披著愛情的皮,含著歷史的里的名著不同,這就是一本單純的愛情小說,但聽網傳“言情小說鼻祖”?我不確定,但肯定是一本愛情名著!
故事的結構是這樣的:①伊麗莎白(Elizabeth)(主角)的家鄉舉辦了一場聚會,眾賓客來訪閑言碎語,后期的配角們悉登場,主角與配角都各有閑話;②柯林斯(Collinse)登場,愚蠢假客套逗得人發笑,講究客氣的官方禮儀,假正經,像個小丑,求婚伊麗莎白失敗后,又與夏洛特為金錢成婚;③達西(Darcy)表白伊麗莎白,但因為伊麗莎白憎恨達西的驕傲,又聽信了韋克翰(Wickham)抹黑達西的壞話,所以嚴厲拒絕了達西,但等到讀完達西的來信知道了有關韋克翰的真相后才恍覺誤會!之后開始了解達西;⑤(高潮)伊麗莎白的妹妹麗迪雅(Lidya)跟韋克翰私奔了,這件事驚動了整個大家族及其親朋好友!家人們都忙著出動去找人,往來信件傳遞風聲相當頻繁!最后是達西通過中間人找到韋克翰再答應還債撮合成婚之后才解決問題抵消壞影響;⑥在麗迪雅與韋克翰的婚禮上,伊麗莎白的姐姐簡(Jane)與彬格萊先生(Bingley)重修舊好,平淡結婚:⑦(重頭戲)達西的姑姑凱瑟琳拜訪伊麗莎白,極力阻止伊麗莎白與達西結婚!但之后達西卻親自來訪,伊麗莎白抓住機會交談,這時二人才澄清誤會、盡釋前嫌,達西感謝伊麗莎白打破了他錯誤的傲慢,使他重獲新生,伊麗莎白在消除了家人們對達西的偏見之后,兩人順利結婚,大圓滿!
大圓滿!
故事主線基本這樣,看似簡單吧,可是為什么,我讀到中后部分的時候突然覺得這么好看?精彩!我的心跟隨主角提到了嗓子眼,主要是作者簡·奧斯汀(Jane Austen)太會制造矛盾沖突了,會給伊麗莎白與達西的愛情路上安排了大大小小如此多的阻礙,而且小說基本以伊麗莎白代入第一人稱視角,心理的矛盾沖突非常多!還有一點吸引我的,就是之前我不知道從哪里聽到的,聽說這個故事的結局是,伊麗莎白和達西沒有在一起,遺憾!所以我讀的時候一直在想,是不是要失敗了?是不是要失敗了?一直擔心著嘞!吸引我一直讀下去。最后看到大圓滿了,我的心情,驚喜呀?感覺終于沒有白讀!
這本書對情緒的表達很深呀!重視交際,然后對人性,對那個時代的階級關系,有強烈的暗示。背景是貴族家庭,聚會、聯姻、投資,富人的生活,包含了形形色色的人物,還有人與人之間千絲萬縷的關系。全書有很多角色的自白,就是描述一個敏感的人是怎么看待他人,怎么思考他人的本性的,這個人的動機,這個人的個性,還有這個人的內心深處,大量的分析都存在于角色們的對話之中,真是耐人尋味!
這本書能成為名著的原因,就是它對感情的描寫太深入了,我讀的時候,完全代入了伊麗莎白的視角,她的distress憂慮,她的awkward尷尬,太真實,她與達西先生的愛情遭遇重重障礙的時候,我總是期盼著善良的達西能夠明白她的心意,不要因為愚蠢的理由而造成一生的遺憾。我讀的時候基本上只有這一個概念,我也不知道這種代入感從何而來?第一人稱視角+內心矛盾沖突,這就可以解釋了嗎?所以這就是名著成為名著的原因,感情真實毫不做作,而且,角色有靈魂,并且,愛情起起伏伏幾經波折,一直在希望與絕望之間搖擺,由于這些原因,才讓我產生了深深的代入感。
還有,這本書有一個有趣的點哦,其它書不常有,便是里面出現的有關“馬車”的英語單詞,太多了!因為時代是1800年,所以“來往信件”corresepondence,和“馬車”carriage,都是當時的主要工具哦!
以上這些就是我對這本書的看法了,對愛情小說感興趣的小伙伴一定要去讀一讀這本《傲慢與偏見》哦!這本名著表面是愛情,里子是感情,再來是人性,這么有深度的很少,感興趣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錯過哦!如果你點開掌閱搜索pride and prejudice打開這本書,你一定會看到名字叫看范的我大量標注的筆記,如圖1,百分百是我。接下來,我說,這不是一本英語小說嗎?重點當然是“英語”!
先談,英語小說包含了海量的單詞語法和句子,本身是一個巨大的倉庫,只需再多做一點點操作,那么用讀小說的方式學習英語的效果是非常好的!讀小說學到的不只有單詞,還有句子,還有語法,還有語境,小說本身就是一個龐大而完整自洽的語言倉庫!不管是英語,還是其它語言,用讀小說的方式去學習,都是高效的!因為小說的內容含量巨大,而且情節有趣可以吸引人學下去。
我是在百度上面搜“英語小說推薦”時看到的這本,某條回答推薦了這本而且我覺得那條回答很專業,因為我認識這本所以就從中選擇了這本,然后閱讀器恰好可以免費讀這本,所以我選到這本是天意啊!哎呀不開玩笑了!
但是只讀一本肯定不行啊,至少要讀10本我的英語水平才可以有飛躍啊,放心吧一開始雖然很難但越往后讀完一本英語書會越來越快!之前那條回答下面還推薦了《尤利西斯》,書名不知什么意思,我之后可以讀它,但前提是把《傲慢與偏見》讀完第二遍,然后把兩本線性代數教材學完再出去找個銷售的工作才可以開始哦!
我讀這本時候,沒算過時間,但估計至少花了150個小時以上,春節6天趁出去玩之后的空閑,還有之前在家的時間,刪去沒讀的天數,統計一下,至少一個月以上吧!這也太慢了!好傷心這咋行呢?如果只是閱讀的話其實花不了那么久,但我每一頁讀完都要記憶新單詞,所以便多出了一些時間。我最先的時候,是先把單詞記一遍,再把單詞所在的句子讀一遍,但覺得這樣做太少了,不太能牢固記住單詞。之后呢,我想,造句吧!就是,第一遍,先看英文單詞,再想出它的中文意思;第二遍,先想中文,再想出它的英文表達;第三遍,造句,在心里面用這一個單詞寫一個句子;第四遍,再把書上單詞所在的句子讀一遍。這算記住了嗎?但是這個方法無法檢驗,不知道自己記住多少,之后幾次讀到已記過的單詞居然全沒想起意思,而且“造句”的過程太難了,耗時間耗精力,我就放棄了這個方法。
“造句”的目的是為了把一個單詞代入語境中去記憶,在我不造句之前,我是這樣記憶單詞:假想如果這個單詞出現在別的文章中,它是一個什么狀態,我認得出來嗎?如果我要寫英語文章,我又會怎么使用這個單詞,它又是什么狀態?這個不可能具體所以我只是想出一個大概的感覺,但這也太難了!不可能每一個單詞我都要腦補出這么長的文章來,放棄這個方法之后用的“造句”的方法雖然輕松了一丟丟但仍然難度極高!因為單詞太多了!所以我之后再換了一個新方法……
方法是,死記?算是吧!但也不同。如果只是像你認為的一樣,想一遍英文,再想一遍中文,那肯定是很難記得住的!所以只有用“圖像記憶”,我只有在腦海里,盡量地把單詞的圖像想得最清晰,再把中文的圖像映在腦海里,都盡可能映得最清晰,好像真的看到了一樣。然后我再想一遍中文,想“如果我想用這個詞的話,我用什么英語單詞表達?”然后再把英文單詞的圖像再想一遍。最后,再盡量讓中文詞語和英文單詞出現在同一個畫面內,在腦海想出畫面,單詞的字母排列和中文都要清晰可見才行;之后,再讀一次那個單詞所在的句子;這就算記了一遍了。
我用這個方法的時候頭幾次都記住了,又覺得不需要“造句”這么麻煩,所以便一直用這個方法記單詞,也不知道好不好,所以有哪位大神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牢固加迅速地記住一個新單詞嗎?
然后,我讀這本書的感覺,讀前面時有一點難,但讀到后面我感覺輕松加流暢,有幾處簡單的部分可以和讀中文一樣順利。所以我認為英語是一門很具有欺騙性的學科,看似高難,其實往往是出于國內的教育沒有讓學生學會代入語境去學習英語。英語肯定不是靠刷題學好的,英語只有多讀、多寫、多說。國內的英語教育習慣于把英語拆解,把單詞、語法、句子等學習內容分開,而不是看成一個整體。教材竟然將學習內容分解成各個單元,單詞分散,句子量少,文章短小,但語法繁多,習題還可以弄出花來,搞得英語好像理科一樣!英語不是理科,它是重積累而輕邏輯!
所以我覺得,英語教育,除了要花一定篇幅教語法以外,其它的,應該像“語文”一樣,教課文,教文章,在文章的后面列出重要的單詞和語法點,識字(詞)、造句、背書,講課文,文章不能太短,可以培養出學生的閱讀習慣。總之,英國人的“語文”怎么學,我們的“英語”就怎么學!
最后,國內的英語教育確實低效,但我不在乎,我關心的只是我自己要如何打算呢?我最近只是精讀了1本《傲慢與偏見》而已,再精讀5本,或者精讀10本中高難度的英語小說,才能真的變強哦!要當成習慣,把它當中文書一樣看待,想象成和中文書一樣的身份,和讀中文書一樣讀它,不要覺得有區別,就好啦!
我實在糾結以后該怎么辦,先接著讀《線性代數及其應用》和《線性代數的幾何意義》這兩本,然后《傲慢與偏見》要不要讀第二遍呢?讀第二遍如果不求記憶單詞只求讀通順的話會少花一點時間,但是這誰受得了啊,都已讀過一遍知道故事情節了,而且我已把筆記導出,劃線單詞已經單獨導出了記起來方便,所以要讀第二遍嗎?盡管如此,肯定還是要啊,好痛苦!筆記已經存了,可以等一個星期以后讀第二遍。
然后過年以后我必須要去找“銷售”的工作!所以我現在不能以“事情”為導向,而要以“狀態”為導向,不是說我一定要做成什么什么事,而是說我一定要達到什么什么狀態,如果全天候保持某種好的狀態,那么事情自然而然會做成,而且變強的過程也是自然且穩定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