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式禁忌4 《美國禁忌4》未刪
受精儀式開始了。
大主教捧起圣經,低聲吟誦。
念完,主教走向躺在床尾的瓊,與她進行交合。
床頭緊挨著瓊的是主教的妻子薩琳娜,她坐在那里,安靜觀看。
整個過程,三人衣冠整潔,氛圍肅穆。
看過的人知道,這是美劇《侍女的故事》片段。
侍女的故事
這部拿獎拿到手軟的美劇,講了一個未來的故事:
環境惡化導致生育率急劇下降,極端組織伺機崛起,成立政教合一的政權:吉列國。這個宗教政權利用秘密監視、思想控制、殺戮恐嚇等手段,將有生育能力的婦女訓練成侍女,把她們派到大主教那樣的上層家庭,流水線一樣地造人———美其名曰“為上帝生育”。
“高尚的目的”匹配“莊嚴的儀式”,這樣看來開頭描述的一幕也就不難理解了:在那個房間里,生育不再是私事,而是一種共謀,以“更高名義”實施的共同繁殖活動。
你的子宮是上帝的,
你的子宮是國家的,
你的子宮是人民的——
但,就不是你自己的。
《侍女的故事》頗為深刻的寓意也令劇中的裝扮,屢屢成為女性主義群體抗議示威的“標配”。前不久,這一幕再次出現在美國:女性群體模仿侍女,身著紅斗篷,頭戴白帽,垂頭靜默。這一次,她們抗議的是阿拉巴馬州最新頒布的“惡法”——美聯社口中的“美國史上最嚴格的反墮胎法案”。
女性群體抗議阿拉巴馬州反墮胎法案
全美最嚴苛反墮胎法案,有多可怕?
毫無懸念,當地時間5月14日,阿拉巴馬州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通過這個法案:25票支持,6票反對,2票棄權。
消息一出,輿論沸騰。不少美國網友說,這是一種“羞恥”,這是一個災難!有中國網友問,都9102年,這是美國嗎?
這個法案有多嚴苛呢?
首先,法案規定阿拉巴馬州的女性不得在懷孕中的任何時期墮胎。言下之意,“受精”后就不能墮胎。墮胎的女性雖然不會被處罰,但是為患者實施墮胎的醫生將背負刑事重罪,可判處10至99年有期徒刑。
其次,法案規定,女性即便是因被強奸或亂倫導致的懷孕,也不準墮胎。也就是說,如果一名女性不幸遭遇性侵懷孕,她不僅要遭受那一刻的摧殘折磨,還必須要忍受一輩子的屈辱,把孩子生下來。本來有議員提出,被強奸或亂倫而懷孕的受害者,可以被豁免。但提議最后依然被11-21的投票結果否決。唯一的例外是,當胚胎出現致命的畸形,或是“母親健康面臨嚴重風險”,才允許墮胎。
次日,阿拉巴馬州首位女性共和黨州長凱伊·艾維簽署通過了法案。這一意味著,這一法案將在6個月后正式生效。凱伊·艾維在聲明中稱,“我州人民始終堅信,每一個生命,都極其寶貴;每一個生命,都是上帝賦予的神圣禮物”。
熟悉的論調,“人民的信仰”、“上帝的禮物”。
阿拉巴馬州女州長凱伊·艾維簽署通過法案
“三觀”之爭——反墮胎法案背后
反墮胎法案的背后是選擇權和生命權之爭:公權力在多大程度上能干涉女性對于自己身體的支配權?胎兒是否具備生命權?任何階段的胎兒都具備生命權嗎?
反墮胎陣營以天主教徒和保守派為主,他們認為胎兒是神圣的,墮胎就是謀殺,禁止墮胎能減少性放縱;支持墮胎權的人以自由派和女性主義群體為主,他們認為女性理應自主支配自己的身體,孕婦的權利高于胚胎的權利。
事實上,自從 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就“羅伊訴韋德案”(Roe vs Wade)做出判決后,大部分州已經允許女性墮胎。在這個判決中,聯邦最高法院承認“婦女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同時認為對墮胎權的限制應采取嚴格審查標準,并提出“三階段標準”:
第一, 在懷孕頭三個月(第1到第12周),各州不得以保護生命為由限制墮胎,孕婦可自行決定是否墮胎;
第二, 在懷孕三個月后,政府可以限制墮胎,但理由只限于保護孕婦健康;
第三, 在懷孕第24到28周之后,政府保護潛在生命的利益,除非母親的生命或健康遭遇危險,否則政府禁止墮胎。因為這個階段胎兒已經具備“母體外存活性”。
可以看出來,當時的聯邦法院在女性自主權、孕婦健康、潛在生命三者之間做了平衡,折衷的“羅伊訴韋德案”由此成為判例。墮胎合法化過去了40多年,美國民調機構皮尤研究中心在2018年的一項調查指出,近60%的美國成年人認為,在所有或大部分情況下,墮胎應是合法的。蓋洛普(Gallup)統計,54%的美國人表示希望墮胎禁令可以不要那么嚴格。民調中支持“婦女墮胎權”占了上風,然而美國輿論一直存在分歧,反墮胎團體也從來沒有放棄過爭取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判決。
特朗普怎么看?
像控槍議題一樣,墮胎話題敏感又復雜,在共和黨和民主黨政府之間形成漫長的“拉鋸戰”。比如,里根就是個堅定的“生命派”, 1984年他在任上第一次提出“墨西哥城政策”(MexicoCity Policy),要求所有接受美國聯邦政府經費補助的非政府組織,不得在美國境外從事或推動和墮胎有關的事務。1993年時該政策被克林頓取消;布什時代恢復;到了2009年時,奧巴馬又取消;2017年特朗普一上任馬上又恢復。
事實上,特朗普上臺以來,反墮胎陣營聲勢日益浩大。今年,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俄亥俄州和佐治亞州4個州都通過了所謂的“心跳法案”,規定只要能夠檢測到胎兒心跳,墮胎就是非法的。通常來說,懷孕5至6周能夠監測到胎兒心跳,但很多女性在6周時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了,即便如此,她們仍然不被允許墮胎。而此次通過反墮胎的阿拉巴馬是美國最保守的聯邦州之一,共和黨人在參眾兩院都占有絕對多數。
參與阿拉巴馬州反墮胎法案表決的議員
不過,阿拉巴馬州法案出爐后,特朗普沒有第一時間表態。在沉默了幾天后,他終于開口了——通過他的推特。他寫道:“我和里根的立場一致,堅定地捍衛生命,除了以下三種情況例外,即強奸、亂倫和保護母親的生命。”他又表示, 墮胎將是2020年大選中的重要議題。
美國媒體分析,特朗普的表態是為了吸引更多溫和派共和黨人,因為大部分共和黨人都認為,在被強奸和亂倫的情況下應該允許墮胎。那么,這個表態會為阿拉巴馬州的婦女帶來轉機嗎?
美國式“按鬧分配”司法資源
技術上來說,特朗普不能直接說了算,因為美國實行三權分立。但是,總統可以通過提名聯邦法院法官的方式來影響司法,只不過提名需要得到參議院多數認可,后面會提到。
技術上來說,保守州的反墮胎法案實行的可能性其實基本為零。因為美國是個“憲法司法化”的國家,憲法沒有束之高閣,是可以拿來直接判案的。像阿拉巴馬州這種嚴苛到“雷人”的法案,一定會被在當地起訴,然后被法院判定違憲,再被宣判臨時性的生效禁令,然后大概率在法院擱置多年。
民眾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抗議禁止墮胎法令
果不其然,當地時間5月21日,美國20多個州和縣聯合起訴特朗普政府,以阻止這些墮胎禁令生效。
不過,辛辛苦苦搞出這些法案的保守派,最樂見其成的就是被人“告”,告得越多越好,只有這樣才能“鬧”到聯邦最高法院那里,解決他們的訴求。這是一種“碰瓷”策略。
怎么說呢?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則,不會主動審查一條法律。最高法院每年也只從 7000多個案子里決定 100個左右來簽發調卷令 ,絕大部分案子都沒有機會讓最高法院審查。所以,這些保守州希望用盡可能極端的法案,引發盡可能多的訴訟,然后演變成重大的案件,從而增加被高院審查的機會。這樣,才有希望推翻1973年的羅伊判例。
當下正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因為目前最高法院里保守派法官占多數,9個中占5個。此前,在2017年,特朗普提名尼爾·戈瑟奇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取代去世的斯卡利亞;2018年,特朗普又提名布雷特·卡瓦諾擔任大法官,取代退休的肯尼迪。二人都是傾向明顯的保守派法官。不過也有另一種觀點認為,由于阿拉巴馬州的法案徹底打破了平衡,過于激進、過于極端,所以未必能夠獲得保守派大法官的支持。
戈瑟奇 (左)和 卡瓦諾(右)兩位保守派大法官
去哪里墮胎?
反墮胎法案會否重塑美國墮胎條例,斷言還為時過早。然而對于阿拉巴馬州的一些女性來說,去哪里墮胎卻是非常現實的問題。反墮胎法案通過后,保守派各州關停了一大批墮胎診所,密西西比州內甚至只有一家可以墮胎的診所。
反墮胎法或加劇自由州和保守州分裂
經濟可以負擔的女性可以到別州或者出國接受手術,但是對于那些生活在社會邊緣的貧困女性,可能要被迫向地下手術室求助,或者選擇高危險性的 “土法墮胎”,健康和安全難以得到保障。美國東南計劃生育組織首席執行官福克斯(Staci Fox)認為,“禁止墮胎并不能阻止墮胎,而是阻止了安全墮胎。”
反墮胎法案通過后,很多人得以知道這樣一個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阿拉巴馬州生活了一輩子的81歲老奶奶,她向媒體講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
“那時她才13歲,不幸遭人強暴,在母親的陪同下輾轉了幾家秘密墮胎診室,因年齡等問題遭拒后,她只能在一家理發師的里屋求一個男人幫自己墮胎。執行的條件是,男人得先跟她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