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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開始申報啦!申報對象有哪些?如何申報?一起來了解!
申報對象
參加杭州市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各類企業、社會團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中2021年12月底前仍參保繳費的職工、雇主及雇工(以下統稱“職工”)。
注意
1.已完成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申報的人員,用人單位無需申報本年度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工資。
2.已向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申報2022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人員,用人單位無需向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本年度失業保險繳費工資。
3.對養老、失業、工傷不在同一經辦機構、同一社保信息系統登記的用人單位,請及時核對職工的登記信息,以免繳費工資申報數據無法及時獲取。
申報口徑
1.職工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口徑填報,用人單位須對2021年12月底前已辦理參保的所有在職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進行申報。
2.停薪留職人員、外單位借用人員按本單位同類人員工資水平確定;經單位批準的離崗退養人員按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的職工和實行哺乳期的女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填報。
申報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所有用人單位原則網上進行申報。
網上申報途徑:
1.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后,搜索“參保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核定”事項,進行在線辦理。
2.登錄親清在線(qinqing.hangzhou.gov.cn)選擇“行政許可”,點擊“員工管理”進入辦理頁面,點擊“上年度工資收入申報”進行辦理。
具體操作詳見《參保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核定操作手冊》。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可查看完整版手冊。
確實無法進行上述渠道申報的用人單位,可攜帶U盤等材料至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窗口或通過“社保易窗”申請辦理。
繳費基數的核定
2022年繳費基數啟用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應繳費額暫按2021年12月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規定的繳費比例計算。2022年繳費基數啟用后,對預收的各項繳費額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其他
相關問答
Q
上年度繳費工資申報工作什么時候開始?申報截止時間?
A
參保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事項的辦理一般情況下在每年上半年進行,事項受理的開始和截止時間,請關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或“杭州社保”公眾號。
Q
申報時發現模板中有的職工已經離職,是否需要申報?
A
已離職職工無需進行申報。如采用批量方式申報時,可將該人員的數據整行刪除。
Q
單位在申報后核對發現申報錯誤怎么辦?
A
如新基數尚未啟用,單位可通過再次辦理參保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事項申報該職工的繳費工資,以單位最后一次申報數據為準。如新基數已經啟用,單位需通過參保個人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復核事項進行調整。
(原標題《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開始申報!熱點問題收好》。編輯 高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