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努努
這幾年,從《無證之罪》《白夜追兇》再到《嫌疑人X的獻身》《心靈法醫》,燒腦懸疑片一直備受吃瓜群眾喜愛,而這懸疑作品中,被搬上熒幕最多的還是《心理罪》,到目前為止已經拍了很多版本了,電視劇有好幾部,電影也有兩個不同版本。
改編自《心理罪》系列小說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被稱為2017年度最佳犯罪片,講述的是精通犯罪心理學的天才神探方木(鄧超飾)遭遇了一連串的案件,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都是殺害那些“民憤”極大的對象,比如幫助摔倒老太太訛詐無辜大學生的律師,最后竟然是在一場十萬人點贊就引爆炸彈的游戲中喪命的,這場“以暴制暴”的黑暗審判使得城市陷入混亂,在與同事米楠(劉詩詩飾)調查案件時,方木發現曾經是自己高中同學的江亞(阮經天飾)是兇手,而方木覺察到江亞的妻子曾經是植物人的魏巍(林嘉欣飾)竟然蘇醒而且出來指證江亞,方木更加確信自己的判斷,最終方木用自己的生命套取出了江亞的秘密,當然值得慶幸的是方木最后被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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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電影里最喜歡鄧超飾演的方木,演技方面好的沒得說,影片中他說等小女孩長大娶她,這句承諾也是助她走出抑郁的緣由。方木優秀,自由,他本身就是光,喜歡方木的大膽自由,隨意真實,更喜歡不顧一切的犧牲。他不是希望所有人都覺得自己不是一個好人,而是內斂低調,好而不自知。而江亞也是光,但他的方式方法的極端,使自己的行為變得越來越極端,最后讓自己離自己的初心越來越遠。
電影前半段的連環殺人事件,儀式感、形式感特別強,血腥變態、匪夷所思,將近兩個小時的電影全程高潮迭起毫無尿點,故事環環相扣處處懸念步步驚心,節奏感強。按方木的的電影臺詞來說就是:一場腦洞大開的殺人秀。死者全都是負面新聞事件中、大眾眼里的“該死之人”,然后代號為“城市之光”的兇手神秘登場,并在每一處作案現場留下直指方木的線索。為電影后半段方木與江亞的刺激對局做了鋪墊。
其次這部片子的四宗匪夷所思案件:校園體罰案、逆子棄母案、酒駕害人案、老人碰瓷案,將一場高智商的連環兇殺案展現在觀眾面前。影片背后反映了一連串社會問題: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教師的懲罰權問題、醉酒駕駛的問題和孝順等問題,任何一個話題都能引發觀眾的共鳴。
而江亞的做法很簡單,就是把這些犯罪者統統殺死,而且殺人的法子還很有創意。
比如將在學校體罰學生的無良老師,用鐵鏈鎖于教室之內,讓教師在無休止的解題中血液流干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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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為了拆遷費將父母趕出房子的不孝之子,全裸被綁住手腳塞回了一個有著子宮象征的水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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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隨意停放車輛而阻擋了救人的車主被兇手用同樣的方式活活燒死。
這樣的殺人方式,也就是江亞所謂的城市之光。以相同的方式再次演繹“死亡”,殺人犯借用城市之光的名義在網路投票,最后實施殺人,是“城市之光”引發網友熱議、引爆焦點的最大原因。
整個電影充滿著無處不在的網絡暴力,江亞充滿著儀式感的“懲惡”犯罪故事之中,混雜著網絡輿論與網絡暴力等社會熱點元素,影片中的無良律師任川被江亞綁架,在網上公開投票決定任川的生死,無數的鍵盤俠叫囂著殺了任川,打著“清掃這座城市的塵土”旗號,他們自比正義人士隨意決定他人性命,這樣的網絡暴力讓我感到痛心。想到因抑郁癥而自殺的喬任梁、雪莉,長期活在網絡暴力中,成為網民肆意宣泄情緒的垃圾桶,最終他們選擇離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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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代的發展,網絡也成為了人們宣泄憤怒的一個方式,但終歸缺乏足夠的理智 ,當下,碎閱讀和快情緒發泄,使得大多數人都只停留在事件表面,而不是去追問真相背后,導致的可能是給無辜的人帶去更大的傷害。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有發表觀點的權利,但前提是不能傷害到他人,即使他罪大惡極也應由法律來懲處,我們唯一應做的是不參與網絡暴力。
江亞的偽城市之光被大眾熟知就是來自輿論的迅速發展和傳播,即使我們擁有言論自由,但是也應將其控制在道德范圍之內,有時輿論會拯救弱勢群體,而有時會變成洪水猛獸無情吞噬世間美好,輿論有雙面性,它可怕的一面會將一個人的心理徹底擊垮喪失生機,如果我們能盡自己的力量將輿論力量控制在一定范圍之中,悲劇會少一些。電影中也真實地反映了一些真實的事件,通過觀看之后,也讓人產生一種反思。當一座城市腐爛、黑暗的時候,當壞人逍遙法外的時候,確實需要有人伸張正義,但如果他殺人是出于私心、虛榮心,得到人們的贊揚,如果他靠虐待別人來宣泄苦悶那他就是錯誤的。
所以我們必須要堅守正義。就像警察方木在影片中的一段話:“我叫方木,我是一個警察,職業的天性決定我必然穿梭于光明與黑暗兩端。欲望縱橫交錯,暴力取代公理,罪惡占據人心,當殺戮成為實現公平的唯一手段,當暴力成為這座城市的信仰,在我的余生里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做,以警察的名義,熄滅那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