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信用卡需要什么條件 信用卡申請哪個好辦
信用卡新規的正式施行,讓銀行對信用卡授信額度和資金流向的管控更嚴了。
撰文 | 張浩東
出品 | 支付百科
昨日,央行、銀保監會兩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共八章三十九條,從多個方面來對信用卡業務進行了規范。
早在去年12月份,《通知》就公開征求過意見。隨著正式版本的發布,也進一步對銀行、收單機構以及清算結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進信用卡業務的監督與管理。
01
加強審慎經營
《通知》第一章提到,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審慎穩健的信用卡發展戰略,建立科學合理的信用卡業務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評估和確定對信用卡業務風險有重要影響的崗位和人員范圍。
近年來,銀行頻繁因信用卡業務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無論是國有大行還是股份制銀行,信用卡業務已成為違規的重災區。從銀行被處罰的情況來看,大多數都涉及到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這也是監管讓銀行審慎發展信用卡業務的原因之一。
前不久,上海銀保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和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被處罰,兩家銀行各被罰款40萬元,原因都是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有的銀行員工由于對信用卡業務管理不到位負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從事非法活動,導致持卡人的利益受損。不僅被銀行開除,還遭到了終身禁業的處罰,因此對信用卡業務人員的風險評估也十分必要。
02
睡眠信用卡不得超20%
《通知》第二章與規范發卡營銷行為有關。銀行要防范過度辦卡等風險,對單一客戶設置本機構發卡數量上限。這一條規定目前已經有銀行開始實施,比如郵儲銀行就曾發布公告,同一客戶在郵儲銀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數量上限為5張。
對于睡眠信用卡,《通知》要求銀行加強動態監測管理,嚴格控制占比,連續18個月以上無客戶主動交易且當前透支余額、溢繳款為零的長期睡眠信用卡數量占本機構總發卡數量的比例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20%,超過該比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新增發卡。
在信用卡發卡總量不斷增加的背景下,睡眠信用卡數量同樣變得越來越多。在開展信用卡業務的過程中,銀行過度看中發卡指標,忽視了后續持卡人的用卡情況。
睡眠賬戶的出現,本質上源于“一人多卡”現象,此前銀行為了拓寬客群,開展各類營銷活動,例如聯名卡、專屬卡或獨家合作等,為持卡人辦理多張銀行卡制造需求,造成了持卡人手中的信用卡過多,如今采取收縮措施也是銀行的主動調整。
今年1月份,工商銀行就對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未發生客戶主動交易,活期賬戶余額低于10元的信用卡開展排查,將其賬戶功能調整為只收不付。
除了工商銀行外,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等,都宣布清理睡眠賬戶和超量持有賬戶,從而降低信用卡被用于電信詐騙和盜刷的風險。根據《通知》,未來銀保監會還將動態調降長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標準。
03
明示利息費用
信用卡營銷宣傳時,銀行應對收取利息、復利、費用、違約金等條款、風險揭示內容履行提示或說明,合同中應以明顯的方式向客戶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
據「支付百科」了解,在多家銀行信用卡的最新版本協議中,都有對相關利率的展示,模糊處理的銀行已經很少,信用卡分期業務的年利率,銀行也從去年開始曬了出來。
04
收緊授信額度
《通知》第三章提到,嚴格授信管理和風險管控,通過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合法渠道分析客戶信用狀況,從嚴審核,嚴格防范多頭借貸風險。銀行應當根據客戶信用狀況、收入狀況、財務狀況等合理設置單一客戶的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上限。
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單一客戶實施充分盡職調查,對所獲知該客戶在其他機構的所有信用卡授信額度實施合并管理。在授信審批和調升授信額度(含臨時調升額度)時,在該客戶本機構信用卡總授信額度內相應扣減累計已獲其他機構信用卡授信額度。
實際上,監管早已盯上了信用卡過度授信引發的風險。在信用卡野蠻發展的時代,銀行靠信用卡授信額度來吸引持卡人,放寬了審核條件和辦理門檻,使很多持卡人獲得的信用卡授信額度遠遠超過其還款能力。
雖然短期內銀行的發卡量等數據十分亮眼,但在風險方面也埋下了一顆炸彈,帶來的負面影響逐漸顯現。近年來,信用卡逾期居高不下,總金額仍然高達900億,銀行信用卡業務的不良率水平也不低,如果繼續給予持卡人高授信,無疑會提升風控的難度。
05
嚴管資金流向
資金流向的管控上,《通知》進一步明確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償還貸款、投資等領域,嚴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銀行、收單機構、清算機構要對可疑信用卡、可疑交易依法采取管控,有效防控套現、欺詐風險。
自去年以來,多家銀行相繼發布了信用卡使用規范,強化信用卡資金流向檢查成為了銀行信用卡業務的一大重點,多個領域被列為了信用卡的消費“禁區”,一旦持卡人觸碰紅線,也會面臨著比以前更為嚴重的降額后果。
有銀行負責人曾向「支付百科」表示:“如果資金劃出的收款對象戶名中,含有房地產、股票等敏感字眼,該行風控系統就會在后臺進行相關提示預警。”
06
規范信用卡催收
《通知》顯示,信用卡領域的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營銷宣傳不規范、投訴不暢、不當采集客戶信息、不當催收等方面。規范催收行為,不得違法違規提供或者公開客戶欠款信息,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同時加強對外包催收機構的管理。
一直以來,信用卡催收給銀行帶來了不少的投訴量和處罰。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就因對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嚴重不審慎,被銀保監重罰100萬。
銀行信用卡催收的投訴,多半是因外包第三方催收機構引起。外包機構為了催回欠款,往往會采用暴力催收、電話轟炸等方式,擾亂了持卡人的正常生活。
后續信用卡違規催收的行為預計會得到一定的改善,監管的態度也非常明確,對暴力催收、電話及短信轟炸等催收行為,會實施嚴格打擊。
《通知》還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適應經濟發展和消費者金融需求的升級變化,進一步推動信用卡線上服務便利化。
信用卡新規的正式發布,意味著信用卡邁入了嚴監管的時代,一方面銀行將對信用卡行業存在的違規現象全面整改,向合規經營的方向靠攏;另一方面持卡人想要提額會更加困難,信用卡套現的成本也會增加,而催收的管控對持卡人是較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