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在合同簽發時不得少于3人
導讀關于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在合同簽發時不得少于3人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今天菲菲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團體險是以團體為保險對象,以集體名義投保并由保險人簽發一份總的保險合同,保
關于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在合同簽發時不得少于3人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今天菲菲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團體險是以團體為保險對象,以集體名義投保并由保險人簽發一份總的保險合同,保險人按合同規定向其團體中的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
2、它不是一個具體的險種,而是一種承保方式。
3、團體保險一般有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健康保險四類。
4、 團體保險單一般是一式兩聯,分別由投保單位和保險公司持有。
5、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單位投保的是包含死亡責任的團體險種,根據《保險法》的規定需要經被保險人的親筆簽名同意。
6、 團體保險的保險計劃具有靈活性。
7、團體保險的投保人是單位團體,保單使用團體保單,保費統一繳納,因此,保險人對于團體保險給予了一定的靈活性。
8、 團體保險的分類: 團體壽險。
9、包括團體養老保險、團體定期保險。
10、其特點是:按照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收取保費,提供職工的身故保障,補充社會養老保險的不足部分。
11、 2、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12、低保費、高保障,轉移企事業單位由于遭受意外傷害而導致的財務壓力的風險。
13、 3、團體健康保險。
14、包括重大疾病保險、住院補貼保險、住院費用保險等,減輕患病帶來的沉重的經濟負擔,于其他團體險種組合構成完備的福利保障計劃,并補充社會醫療保險的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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