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員就無人汽車法案達成協議,下周表決
據路透社報道,美國時間周三晚些時候,美國兩位參議員宣布他們已就一項法案達成了跨黨派協議,該法案旨在放寬無人駕駛汽車上路的障礙。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約翰·圖恩(John Thune)和民主黨參議員加里·彼得斯(Gary Peters)表示,他們已經就這項法案達成了協議,該法案將于10月4日提交給美國參議院商業、科學和交通委員會投票表決,而圖恩是該委員會的主席。
他們稱,他們計劃在美國周四公布這項法案的文本。
通用汽車、谷歌母公司Alphabet、福特汽車等公司一直在開展游說活動,希望通過聯邦立法加快無人駕駛汽車的部署,允許聯邦監管機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批準無人駕駛汽車的部署,并禁止各州對無人駕駛汽車上路行駛設置障礙。根據現行法律,美國禁止沒有人類控制的汽車上路。兩名知情人士表示,該法案不會包括大型商用卡車。
圖恩和彼得斯在一份聯合聲明中稱:“我們預計無人駕駛汽車技術的將能夠拯救生命,改善殘疾人的機動性,并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了一項類似法案,也沒有涉及大型商用卡車。
圖恩和彼得斯的助手們就該法案是否應涉及卡車和一些用詞問題進行了數周協商,這些問題可能會導致一些州圍繞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性產生訴訟。
本月,美國眾議院通過首部有關無人駕駛汽車的重要聯邦法案,旨在加快無人駕駛汽車走向市場,將允許汽車制造商第一年獲得批準出售至多2.5萬輛無人駕駛汽車,第三年上升至10萬輛,前提是它們能證明這些汽車與當前受人類控制的汽車的安全性相當。
根據該法案,各州仍然可以制定關于無人駕駛汽車注冊、許可、責任、保險和安全檢查的規定,但不能制定無人駕駛汽車的性能標準。
該法案要求汽車制造商必須向監管機構提交安全評估報告,但先進汽車技術進入市場不需要預先獲得批準。
美國汽車制造商和一些科技公司希望在2020年左右開始部署無人駕駛汽車。他們一直在推動新的聯邦立法,使它們更容易部署無人駕駛技術,但一些消費者團體一直要求對無人駕駛汽車提出額外的安全措施。
在缺乏明確的聯邦規定的情況下,美國各州針對無人駕駛頒布了各種各樣的規定,其中加州的規定因過于嚴格而受到汽車制造商的抱怨。(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