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工資和社保基數不一樣違法嗎(實際工資)
導讀1、【工資總額 組成】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1號令規定工資總額組成由下列六部分組成計時工資包括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2.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
1、【工資總額 組成】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1號令規定:工資總額組成由下列六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包括: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2.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3.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4.運動員體育津貼。
2、(二)計件工資包括:1.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三)獎金包括:1.生產獎;2.節約獎;3.勞動競賽獎;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5.其他獎金。
4、(四)津貼和補貼包括: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2.各種物價補貼。
5、(五)加班加點工資包括: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6、(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1.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和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2.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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