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專政 什么叫人民民主專政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形成和發展是中國近現代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由中國人民民主專政國體的性質所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從根本上規定了中國政黨制度的核心價值和制度要素。教師教育網根據考試大綱整理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治知識點,具體內容如下:
一、人民民主專政的最大特點和本質
1.最大特點:是對占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人民實行民主,對極少數敵視和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敵人實行專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專政的統一。
2.本質:人民當家作主。
二、人民民主的特點及表現
在我國,人民民主具有廣泛性和真實性。
1.人民民主的廣泛性不僅表現在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還表現在民主主體的廣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實性表現在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有有制度、物質、法律保障;也表現在廣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實現。
三、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原因
1.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四項基本原則之一,是我國的立國之本,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政治基石。
2.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政治保證。只有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才能調動人民群眾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只有堅持國家的專政職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
四、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在新的歷史時期的新要求
1.擴大了社會主義民主;
2.實行依法治國;強化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的政府職能;
3.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化;
4.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五、民主和專政的辯證關系
我國的民主和專政是辨證統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專政相互區別、相互對立,民主只適用于人民內部,專政則適用于敵對分子和敵對勢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專政相輔相成、互為前提。民主是專政的基礎,專政是民主的保證。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圍大,公民包括全體社會成員,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這一點大家在復習的時候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