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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訴曹縣某圖書店
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一、基本案情
高等教育出版社注冊了第5681693號“
”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16類):紙;白紙板;書籍裝訂器;文具;書寫材料;文具或家用膠;繪畫儀器;速印機;教學材料(儀器除外);印刷品;報紙;照片;牛皮紙;模型材料;繪畫材料。注冊有效期限自2009年9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2014年2月13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將第5681693號“
”商標轉讓給原告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后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將該商標續展注冊有效期至2029年9月27日。2014年2月28日,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經北京漢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申請注冊了第14089741號商標,商標專有權期限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為第16類:印刷出版物;帶有電子發聲裝置的兒童圖書;印刷品;書籍;雜志(期刊);紙;文具;繪畫儀器。原告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進入APP“拼多多”,以手機號碼“13031729921”登錄進入個人中心,進入商品收藏頁面,進入“某海書屋”店鋪首頁,點擊“某海書屋”查看店鋪證照信息,顯示企業名稱為曹縣某圖書店。原告購買案涉圖書商品標題為“生物化學 第四4版 上下冊 朱圣庚 王鏡巖 高等教9787040457988”,支付金額28.72元,訂單編號220408-188638883344034;商品標題為“全新材料力學I第5版 第五版孫訓方 高等教育”,支付金額14.9元,訂單編號220408-514310808464034;商品標題為“全新電路邱關源第五版 電路考研高等教育出版社”,支付金額22.84元,訂單編號220408-242063809424034;下單時間為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2日收到申通快遞,快遞單號777081426373626。打開包裹內有被訴圖書《生物化學?上冊-第4版》、《生物化學?下冊-第4版》、《電路(第5版)》、《材料力學(I)-第五版》,拍照查看后封存。以上電子數據通過可信時間戳認證證書進行證據固定。
庭前收到原告寄過來包裹。開庭時,當庭拆封。經當庭比對,涉案店鋪“某海書屋”所售上述書籍為盜版書籍。正版書書脊底部為高等教育出版社社徽圖形,而盜版書書脊底部無高等教育出版社社徽圖形;正版書封皮封底及書脊柔順平滑,盜版書封皮頂部切割粗糙不整齊,整體觀感較差。正版書封底有防偽碼,而盜版書無防偽碼;正版書與盜版書大小對比明顯;正版書紙張柔韌,字體印刷清晰,盜版書紙張粗糙低劣,字體印刷模糊不清。
另查明,被告曹縣某圖書店系成立于2021年3月17日,企業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為鄒玉華,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聯網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辦公用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某海書屋”是曹縣某圖書店在“拼多多”平臺上開辦的店鋪。
二、判決結果
原告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因侵權導致的具體損失或被告因侵權所獲得的具體利益,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持續時間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酌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00元。駁回原告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典型意義
原告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經核準受讓取得第5681693、14089741號注冊商標,其在核定使用商品上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二)(三)項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本案中,被訴侵權的產品與原告享有商標專用權的第5681693、14089741號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屬于同一種類商品。經比對,涉案的產品上使用的標識與原告上述商標高度相似,以普通消費者的注意程度,易將二者混淆。被告曹縣某圖書店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承擔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