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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歌系無人駕駛公司給優步和解條件:10億美元加道歉

                      導讀近日終于傳出新進展。當地時間10月12日,路透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Waymo將尋求至

                      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的無人駕駛公司Waymo,與Uber(優步)的竊取商業機密官司,已經審理了數月之久,近日終于傳出新進展。

                      當地時間10月12日,路透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Waymo將尋求至少10億美元(約合65.86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并要求Uber公開道歉的條件來達成和解。

                      該消息人士還透露,Waymo還要求任命一家獨立機構進行監控,以確保Uber在未來不會使用Waymo的技術。

                      不過,Uber表示Waymo的和解要求根本不值得考慮,Uber將不予以采納。

                      Waymo與Uber的官司緣起于前Waymo員工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跳槽至Uber。

                      今年2月,Waymo向法院提起訴訟稱,萊萬多斯基離職時帶走了源代碼和Waymo設備的照片,竊取了1.4萬份機密文件,并使用這些文件成立了名叫otto的自動駕駛卡車公司。后來該公司被Uber收購。

                      但Uber始終強調,萊萬多斯基并未將任何文件帶到Uber,并且目前公司已經解雇了他。

                      Waymo的律師艾米·坎迪多(Amy Candido)拒絕就和解相關問題發表評論,但她表示,該公司起訴Uber的理由“非常充分”,“Waymo的目標是阻止Uber利用其商業秘密。現在這依然是目標所在。”?

                      路透社在10月12日的報道中稱,Waymo的強硬談判立場,反映了該公司對其勝訴前景的信心,此前幾個月的訴訟優勢,也幫助該公司在快速增長的自動駕駛汽車領域中確立了自己的領先地位。

                      佛羅里達大學法學院的商業訴訟法專家伊麗莎白·羅(Elizabeth Rowe)表示,強硬的和解要求也表明,Waymo并不急于解決訴訟,部分原因也是因為這一糾紛會讓優步的管理層分心。

                      目前,Waymo還說服了一名舊金山聯邦法官將原定于10月的審判推遲至12月初,理由是需要調查Uber此前沒有披露的證據。

                      根據此前披露的消息,法院文件顯示,Waymo預估,此案為其造成的損失約為19億美元,但Uber對此存有異議。消息人士稱,盡管提出了巨額索賠和其他和解要求,Waymo仍將以保護知識產權作為主要優先事項,希望對Uber實施永久禁令。

                      Waymo與Uber案件發展回顧:

                      2017年2月,Waymo對Uber提起訴訟,稱其前工程師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在辭職之前下載了超過1.4萬份機密文件,然后成立了名為Otto的無人駕駛卡車公司,不久之后被Uber收購。Uber否認使用了Waymo的任何商業機密。

                      2017年5月,美國地區法院法官威廉·阿爾索普批準了Waymo的申請禁令,禁止萊萬多斯基從事與激光雷達相關工作。這是無人駕駛汽車所需的關鍵傳感器技術,也是當前訴訟的關鍵。

                      2017年6月,Uber聯合創始人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辭去首席執行官一職。此后,卡蘭尼克陷入了與Uber投資者Benchmark Capital的董事會爭斗中。特拉華州的一名法官將該訴訟擱置,并將其提交給私人仲裁。

                      2017年8月, Uber提供了部分源代碼供Waymo審查。然而Waymo表示,需要代碼的當前版本,從而更準確地判斷Uber是否使用了該公司的技術。

                      2017年10月,Waymo向Uber提出了10億美元的庭外和解費,并要求Uber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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