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之年少輕狂
? 我們用“微”小的力量表達正義!
? 立足檢察職能,建設平安江南。
? 普法 | ? 檢務公開
前夜南寧一場暴雨下得好捉急
心里默念:艾瑪...到底又是哪個男人發毒誓挨天打雷劈了!哈哈哈...
(網友實拍南寧雨夜閃電圖)
嚇得我躲被窩煲片壯膽,嘖嘖嘖...發現一部好片——《年少輕狂》!
影片一開始就拋出“青春不是用來回憶的,而是用來揮霍的”這超酷的宣傳語,用三段不一樣的故事, 講述畢業前8小時里發生的瘋狂故事“我們都曾年少輕狂過,也都正在經歷著年少輕狂”......
可是,如果青春太過揮霍、輕狂,你可能將要背負有罪之名。不信?真真的案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喂喂喂...
阿sir,五一旱塘路口xx燒烤攤前有一群年輕人在打架,一個女孩被捅傷了,血流不止...場面很混亂!你們趕緊過來喂!
duang?掛斷電話后,江南區五一路派出所民警和120救護車醫護人員迅速趕到現場,一名受傷女子躺在地上已無意識,處于休克狀態。最終,女子因搶救無效死亡,年輕的生命就此隕落
剛剛究竟發生了什么???
不要眨眼
2015年11月20日,大蝦(化名)為和輟學待業在家里的女友小桃(化名)相見,以介紹工作為由將小桃約至南寧。小桃來南寧后發現并沒有工作介紹,且身上帶的錢也所剩無幾,心里很是不爽,于是召集幾個在技校讀書時的同學給大蝦一個教訓。
11月24日凌晨,大蝦和姐姐等幾個朋友在技校附近的燒烤攤吃夜宵,小桃伙同王某(化名)等人朝他們大打出手。打斗中,王某手持彈簧刀朝大蝦的姐姐連捅兩刀致其血流不止,大蝦的姐姐慌忙走向一民宅廁所內躲避,其余人見事態嚴重后,紛紛四散逃跑。附近的群眾迅速報了警。大蝦的姐姐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次日,王某等人被民警抓獲歸案。據了解,這起事件涉及的人員均是未成年人。
近日,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提起公訴。
這起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有的輟學后整日游手好閑,常與不良社會青年混跡;有的還是在校學生,在校期間有不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經常私自翻墻外出玩樂的不良記錄。
總的來說,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學校教育的疏漏是導致這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未檢工作的檢察官在忙啥
對未成年人的偶發刑事案件,江南區檢察院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辦案原則,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和諧。
(檢察官送法進校園活動剪影)
近年來,我院積極參與青少年維權工作,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組織干警不定期到轄區學校上法制課、宣傳法律,以案說法,增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爭取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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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在我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而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關押于少管所。
▍文字、編輯:寧潔、陸軾
▍圖片來源:江南檢察院、網絡
▍期數:<第137期>
南寧江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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